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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归对方,主贷人还有义务还款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4-07

文章摘要:离婚时,涉及房产的问题如何解决,离婚后房子归谁等问题,以下就离婚后房子归对方,主贷人还有义务还款吗?

律师分析:离婚后房子归对方,主贷人还有义务还款吗,有2种情况

一、双方离婚时,对房产分割进行约定,或是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同时约定或者判决房子的所有人继续还贷的,那么房子所有人就要继续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

二、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婚后按揭购房的,双方为共同还贷人。

所以,离婚后只有离婚协议书不能解除何一方的还贷义务,因此,需要向银行申请变更主贷人或者减少共同抵押人。否则的话,尚未解除还贷义务,另一方仍要按约定还款。

另外,实践中,离婚后还贷时会按以下确定:

1、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即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为一方所有,那么尚未还清的房贷为个人债务,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判定由个人承担还贷义务。那么,也即为房子所有人离婚后要承担还贷义务。

2、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双方在结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银行的还贷义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因为为共同还贷人,一旦双方对此做了约定,离婚时要去银行变更主贷人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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