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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麻*起诉至原审法院称:2011年10月27日,卢*1与北京市海淀区**村民委员会签订了腾退协议,其中我与卢*1、李*、卢*2为被安置人口。协议约定腾退补偿为建筑面积245 52平方米的安置房三套和腾退补偿款1416683 6元。当时我已经怀孕,所以分配的安置房屋面积还增加了未出生的婴儿份额,家庭成员约定安置房屋中两套归我和卢*2所有。卢*1已经代领了安置房屋钥匙和腾退款,但拒绝将我的份额给我。我作为**村的被安置人口,应享
基本案情:原告龚某某、黄乙、黄丙诉称,原告龚某某与被告黄甲原系夫妻关系,共生育黄乙、黄丙两个女儿。2001年6月26日经申请,建造了南面两幢三层楼每间占地面积约为37平方米,同时在北面建造了两幢三层楼,其中西首的一幢占地面积约为16平方米;东首的一间占地面积约为8平方米作为卫生间用。上述房屋被登记在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上[沪房地浦字(2004)第125234号]。2008年4月29日,原告龚某某与被告黄甲经法院判决离婚,因离婚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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